起诉同济大学、上海文化保卫分局、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起诉状及相关证据
2016年6月12日星期日
一些补充
帖子1:
起诉同济大学起诉状及相关证据
https://www.blogger.com/blogger.g?blogID=2905999421411376295#editor/target=post;postID=2824399233296324223;onPublishedMenu=posts;onClosedMenu=posts;postNum=2;src=postname
中提到的《开庭原告意见》的补充的有关证据
[3]
、
[12]
、
[13]
、
[14]
、
[15]
我选取对案件最关键的[3]、[13]、[15]
[3][
[iii]
]
学院贾飞老师发邮件指定原告按要求填写学校制定的同济大学学生休学申请表(因病休学)、同济大学学生复学申请表
(邮件截图拼合,因为163不知道怎么截取整张网页,我是分别截取邮件上中下部分,然后拼合而成的……)
[13][
[xiii]
]……
-2
与校医院预防保健科电子邮件;
-3
与同济大学附属同济医院总院电子邮件;……
-2
与校医院预防保健科电子邮件
-3
与同济大学附属同济医院总院电子邮件
[15][
[xv]
]
考书
健老师
电话录音(
提出到同济大学提出到校医院调取原告病历资料等,态度恶劣)
(这句是病句,但是尊重提交给法院的原始材料)
视频地址: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jX5tWQFaSA&feature=youtu.be
被告提供的模糊不堪的新证据……天涯里面也写到了,现在放上扫描件
该证据本身就模糊不清,事实是大多数字看不清,被告学院休学审批的字迹和我邮寄给贾飞老师的休学申请表原件上手写的休学理由的字迹清晰度不一致,贾飞老师的审批“同意”一项上只写了2015年,没写几月几日,很可疑。有可能是不是在休学申请表原件上审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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